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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110學年度(含)以前學分計畫表,重、補修「勞作與社會服務教育課」方式

一、經111學年度第1學期12月教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即不再開設勞作與社會服務教育課程,有關重、補修本課程之規定:適用110學年度(含)以前學分計畫表之學生(包含轉、復學生),勞作與社會服務教育課程不論學生缺一學期課程或兩學期課程均未通過,皆以一門博雅通識「社會科學領域」課程補足(本課程補修課程學分,不計入10學分博雅通識課程學分,亦不計入總學分數)。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博雅通識中心04-23924505分機5202。

三、補充說明:

      本校日間部四技學生在畢業前,應自博雅通識課程三大領域(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技)中,每一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課程,且學分總計至少10學分,始得畢業。若學生尚未通過勞作與社會服務教育課程,則須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再另外加修一門博雅通識社會科學領域課程,但此補修課程學分數,不算在10學分博雅通識課程學分,亦不計入總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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